2018年12月25日,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《关于取消总质量4.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》,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,对总质量4.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(含皮卡车)取消办理道路运输证(即营运证)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要求。这一政策的出台,标志着我国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管理迎来了一次重要调整,尤其为皮卡车型的货运应用扫清了制度障碍。
长期以来,皮卡车因其兼具载客与载货功能,在我国被归类为轻型货车,从事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需办理营运证,驾驶员也需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。这不仅增加了车主的时间与经济成本,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皮卡在城乡物流、个体商户运输等场景的灵活使用。新规的实施,直接免除了这部分车辆和人员的办证义务,简化了管理流程,降低了合规门槛。
政策调整背后,体现了管理部门“放管服”改革的深化。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审批,旨在激发市场活力,促进物流行业降本增效。对于广大皮卡车主、个体运输户及小微物流企业而言,新规意味着运营更加便利,减少了因证件不全带来的路面执法风险,有利于提升短途、轻型货物运输的效率。这也被视为推动皮卡市场消费、鼓励车辆多功能使用的一项积极信号。
取消办证不等于放松安全监管。通知同时强调,各地交通运输部门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依托车辆档案、执法检查等手段,确保运输安全主体责任落实。车辆仍需符合技术标准,驾驶员也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。总质量超过4.5吨的货运车辆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仍按原有规定执行,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。
2018年底这项政策的落地,是我国道路货运行业管理迈向精细化、便民化的重要一步。它不仅减轻了从业者的负担,也为皮卡车型在更广阔市场中的发展创造了条件,有望进一步促进城乡物流畅通与经济社会活力释放。随着配套措施的完善与监管方式的创新,轻型普通货物运输有望在便捷与安全之间找到更优平衡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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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1-13 04:33:48